傅春萍律师,滨江离婚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婚姻无效纠纷诉讼费收取标准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 到一百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 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本市具体规定为: 离婚案件 交纳五十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交纳一百元,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交纳 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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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婚姻法中无效婚姻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1、有诉讼时效的情形:非自愿婚在非自愿方获得自由后,一方发现受欺诈或受欺骗后,继续与之同居满六个月的;一方或双方到达法定婚龄后满六个月,或虽未满六个月但女方已怀孕或生有子女的;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领取结婚证后满一年的;患禁止结婚疾病在疾病治愈以后的;有生理缺陷无性功能,婚前欺骗、婚后发现后继续与之同居满一年的,或虽未足一年但不能提供医院出具的不能医治的医疗证明的;以及结婚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提供有效的结婚证书的。
2、因重婚请求婚姻无效之诉的,不受时效限制。
三、无效婚姻的申请主体或请求权主体范围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婚姻关系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另外,重婚包括双方均有配偶的重婚和一方无配偶与已有配偶者的重婚。
以未达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和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为申请人,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和其近亲属为申请人,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和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申请人,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婚姻无效纠纷诉讼费收取标准的相关问题,正如上所述,婚姻无效纠纷的诉讼费都是每件十元到五十元左右,如果诉讼还涉及财产就还要根据财产按比例计算交纳。但是婚姻无效纠纷诉讼是可以通过详细地了解婚姻法相关规定加以预防的。;
结婚非本人亲自登记的情况,该情况是属于婚姻登记的无效行为,其行为哪怕完成了婚姻登记的,其婚姻也是属于无效婚姻,不被保护的。那么今天就跟一起来看看结婚非本人亲自登记是什么情况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结婚非本人亲自登记是什么情况
正常情况下,婚姻登记,必须是由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简单说,登记上的瑕疵不影响婚姻的效力,但如果是找个比较像的人,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代替自己去拍照,这种情况办的结婚证,只要其他实质条件满足,确实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他们的婚姻也是合法有效的,其中一方也不能据此主张说无效或者把婚姻撤销,这种情况多数是两个人确实是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只是因为某些条件下偷懒,形成了婚姻登记手续上的小问题造成的,这和弄虚作假 、骗取结婚证是两回事,骗取结婚证通常是有禁止结婚的情形,也就是要结婚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假手续,没有如实告知具有不可结婚的因素,而骗到结婚证的
这种时候才是收缴结婚证撤销婚姻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婚姻登记的时候,由于是属于人身类的,是必须要本人来进行办理的。好了以上就是结婚非本人亲自登记是什么情况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