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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支付分手费的情形有哪些 分手费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2020年4月1日  滨江离婚律师   http://www.lhbjlawfcp.cn/

 傅春萍律师,滨江离婚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君悦(杭州) 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要支付分手费的情形有哪些







有些情况下,情侣分手的会要求其中一方支付分手费,然而更多时候则没有这个要求。那么实践中,究竟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分手费呢而要是此时,对方不支付分手费怎么办呢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要支付分手费的情形有哪些


婚约分手费。婚约也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为了结婚的目的而对婚姻关系所作的事先约定,是男女双方对恋爱关系在一定范围内的公示行为。婚约分手费即是男女双方解除婚约关系,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


同居分手费。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在合意的基础上在相对固定的地点以朋友、情人甚至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同居包括恋爱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单身族同居。同居分手费是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


恋爱分手费。恋爱分手费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


离婚分手费。现实生活中,离婚已司空见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的情形时有发生,且大多发生在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中,包括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和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离婚。


二、对方不支付分手费怎么办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无疑是双方民事活动和民事行为的产物,是双方基于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产关系,所以,对分手费的认定及处理也应遵循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基本原则。


由于现阶段我国民事法律对 分手费无明文规定,致使审判实践界对分手费纠纷的救济处理尚无统一作法,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在审理分手费纠纷案件时确认分手费的法律效力,判决给付分手费一方履行分手费给付义务。另一种情形是不认定分手费的法律效力,判决驳回接受分手费一方的诉讼请求。


尽管目前我国民事法律对分手费尚无明文规定,审判实践界对分手费纠纷的处理也无定论,但对分手费纠纷的司法救济并非无章可循,而应从分手费的特征以及相关民事法律原则上来把握。可从处理分手费纠纷的法律适用、审理分手费纠纷案件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来认定。


情侣分手或夫妻离婚的,此时不是一定会涉及到分手费的支付。而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分手费,当然也不会对分手费做出保护。因此,要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约定支付分手费的话则可以。但要是就此起诉到法院的话,则就不会做出处理。关于支付分手费的内容,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分手费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有的情侣在分手的时候,除了对双方之间的财产、债务等问题做出处理外,同时还会约定由一方给付另一方分手费。那么一般情况下,情侣之间就分手费约定的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手费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现有的法律中没有对分手赔偿的规定,因此,讨要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夫妻离婚,应该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倘若因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而造成离婚,则依法对无过错一方给予赔偿,而不存在给付分手费的问题;如果是因恋爱不成而分手,根据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的原则,也不存在给对方以赔偿的问题;如果是因同居分手而讨要分手费,则由于《婚姻法》对同居关系不予保护的原因,而无分手费给付的法律依据。


二、分手费约定能生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经济帮助、损害赔偿、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费均作出明确规定。法院处理同居或离婚纠纷,均有法可依。


然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分手费尚未作任何规定。所以,分手费的产生仅限于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的自我救济领域,即分手费基于男女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公力救济则不能产生分手费,即法院判决解除男女双方同居或婚姻关系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经济帮助以及损害赔偿等可依法作出判决,但不能判决确定分手费,因为以公力救济方式产生分手费缺乏法律依据。


三、分手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分手费的给付方式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付现。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当即给付对方分手费。付现方式是一种最现实最痛快的方式,大多不会发生分手费纠纷。


2、承诺。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以承诺方式给付对方分手费。承诺又包括欠条承诺、借条承诺、抵押承诺等。


欠条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向对方出具欠条而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


借条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借到对方金钱或财物的方式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


抵押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并将自己的财物抵押给对方作为给付分手费的担保。


3、协议约定。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分手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期限和方式。协议约定是男女双方设定分手费最具体、最全面的方式。


4、权利转让。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的一方将其个人私有的债权、股权、经营权等作为分手费转让给对方。随着市场流通领域的日益成熟,权利转让方式越来越受人们青睐。


时间中,我国的法律不保护分手费。恋爱与同居中的男女,一旦分手,对分手费的约定要谨慎。如果一方认为分手对自己造成了伤害,要正确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当然,要是男女在分手的时候就分手费约定了的话,只要具体约定的内容还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那么这样的约定,我们认为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