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春萍律师,滨江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一、结婚证明的必备条款是什么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 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 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 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男女 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婚 姻法实行的是倡导晚婚的允婚制。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 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结婚的禁止情形
新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那些人不能结婚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五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结婚证明的必备条款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结婚的时候,新婚夫妻在登记需要达到我国的法律规定的结婚有条件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律师!
一、结婚的条件是有哪些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二、禁止结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结婚:
1、是不能重婚;
2、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结婚的法定程序
法律规定的结婚程序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我国传统习惯以举行结婚仪式为婚姻的开始,从法律上讲,只有领取了结婚证才算结婚;只要领取了的结婚证,男女之间就构成夫妻关系;只举行结婚仪式但不领结婚证在法律上不能成立夫妻关系。
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县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在城市是区人民政府、不没区的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可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结婚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结婚必须是满足自愿、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一夫一妻且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