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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同居关系应怎么解除

2020年10月29日  滨江离婚律师   http://www.lhbjlawfcp.cn/

 傅春萍律师,滨江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同居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男女同居期间生育孩子,虽然是同居子女,属于私生子女,但跟婚生子女一样,父母需要尽到抚养义务。但是,父母过世之后,同居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将直接关系到婚生子女的利益,并且一旦遗产继承处理不当,双方子女可能会引起纠纷,甚至可能会直接闹到法院。


  实践中,同居子女在遗产继承方面,婚生子女会排斥私生子女,觉得非婚生子女在分他/她的财产,其实,同居子女是否有遗产继承权,法律上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也就是说同居期间生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婚生子有继承财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也有同等的继承财产的权利,不因其身份不同而差别对待。


  不过,非婚生子主张继承权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确定自己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那么了解遗嘱相关内容,以及遗嘱的法律效力等。


  2、注意自己可以起诉的法院,因为可能会去法院处理遗产,那就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则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那么挑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


  3、注意起诉时效的问题,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那么就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父母生前未订立遗嘱的,同居子女跟婚生子女将难以避免产生纠纷,要是遗产价值较高,那么更可能上法院处理。当然,有些婚生子女为争取更多财产,可能会无视父母给同居子女的遗嘱,如果遗嘱真有瑕疵的话,那么建议最好在必要时积极找个专业律师介入,以便及时争取到自己的权益。



同居关系应怎么解除

  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否受理,这是根据同居的不同情况而定:


  对于未婚同居的,即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共同生活的,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发生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属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为,是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就此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并一律予以解除。


  对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视为重婚,法院不但应一律解除他们的同居关系,还应追究重婚者的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