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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可以遗嘱继承吗?遗嘱继承是否大于法定继承

2021年5月20日  滨江离婚律师   http://www.lhbjlawfcp.cn/

  傅春萍律师,滨江离婚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抚恤金可以遗嘱继承吗?

一、抚恤金可以遗嘱继承吗

职工死亡抚恤金不可以继承处理,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死者单位给付的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它是用于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死者安葬是近亲属或遗产继承人应尽的义务,也是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让死者安息也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抚慰。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项、第项规定的待遇。

如果对抚恤金进行了继承,则失去了抚恤金的作用且死者的家属的生活保障也没有了,另外对于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应当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当事人的工作年限而定,如果对相关抚恤金的标准不清楚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处理。

遗嘱继承是否大于法定继承

一、遗嘱继承是否大于法定继承

不一定。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综上所述,有遗嘱的,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自然遗嘱继承就应该优先于法定继承,但这也是建立在遗嘱合法并且有效的基础上。另外,若是遗嘱中有没有处分到的遗产,那此时一般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了。

二、遗嘱继承要注意什么问题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12、伪造的遗嘱无效。

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继承中,根据订立遗嘱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在一般情况下,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所以不能通过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来撤销公证遗嘱。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也是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