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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的离婚协议格式 事实婚姻怎么分割债务

2021年4月6日  滨江离婚律师   http://www.lhbjlawfcp.cn/

 傅春萍律师,滨江离婚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正规的离婚协议格式

  法律文书的制定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法律的规定中具有强制性的能力。制定离婚协议书的要求,关于正规的离婚协议格式,接下来由的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离婚协议与房产公证书冲突怎么办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于×××××××的房产是甲方婚前购买,离婚后归甲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甲方所有。乙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


  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子女×××归甲方抚养,乙方每月给×××生活、教育费500元,直至×××18周岁。


  三、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公司股票,离婚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清偿。


  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订并经律师见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见证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媛年月日




  二、正规的离婚协议格式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三、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 离婚的形象图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的为您整理的有关正规的离婚协议格式的内容,由此您可以得知正规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是属于法律文书的制定的要求。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当然,的专业律师团队一定会给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事实婚姻怎么分割债务

  生活中,有些夫妻共同生活了很多年而没有去办理结婚证,这种属于实时婚姻,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就相对麻烦一些,比如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就不像有结婚登记的那么方便,有的网友们想知道事实婚姻怎么分割债务,为此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事实婚姻怎么分割债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婚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用于共同的,就双方承担,如果不是则由债务一方承担。双方共同清偿的,可以协商,如果债务清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而言,债权人对于夫 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并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因此,必须明确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经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 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


  4、离婚后, 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都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另外一方并不知情也并未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那么在法律上讲,并没有清偿义务。


  可以看到,对于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法律上有相关的规定,如果确实是事实婚姻要进行财产分割,根据法律的规定然后准备相关的材料进行。所以相信网友们对于事实婚姻怎么分割债务也已经心中有数了,如果网友们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