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离婚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签订离婚协议需要什么材料

2020年1月20日  滨江离婚律师   http://www.lhbjlawfcp.cn/

  傅春萍律师,滨江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女方离婚协议书样板的相关内容。综上,已经为你写好了女方开荤协议书样本,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婚姻不易,在这里还是希望你们能慎重考虑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签订离婚协议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


  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夫妻双方各自所持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夫妻双方各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照片应当为证件照且为同一版底。


  5、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该申请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版本,当事人到现场填写即可。